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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团体年金(补充养老型)-成都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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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团体年金(补充养老型)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日期 :2005-03-24    浏览次数 :
 
险种名称
国寿团体年金(补充养老型)
承保对象 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员工投保该险种,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投保人在职员工75%以上且不低于8人投保。
保险费 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提取不超过该会计年度个人帐户平均资金余额的1%的管理费
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在退休前身故,按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退休日,可以选择以下方式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或年金:

全部领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作为养老、医疗、购物、旅游及其它的储备金。
全部转换年金:无论选择平准年金还是增额年金,均享有十年保证期。
平准年金:在领取时确定养老金的领取标准,直至身故不变。
增额年金:在领取时确定养老金领取起始标准,今后每年按照首年领取标准的
5%递增。
部分领取,部分转换年金:不仅使退休后的养老水平有保证,在退休时更可享
有一笔不菲的退休金红包。
险种特点

国寿团体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型)是中国寿险市场第一个团体分红型补充养老保险,该险种引入全新养老金设计理念,采用高透明度专户管理,在养老保障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兼具投资分红功能,是提高员工福利保障、吸引优秀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的高品质险种。

--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模式
保险公司内部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资金帐户、投保人(企业)专户和被保险人个人帐户,每一会计年度末向投保人提供经合法会计机构审核的保险资金帐户年度财务报告及个人帐户年度清单。

--养老收益与投资分红的利益联动
个人帐户除享有最低投资保证收益(2.5%)外,投资收益扣除投资保证收益后盈余的70%以上分配后记入个人帐户,上不封顶,下有保底。

--灵活便利的缴费方式
为投保人量身定制投保计划,投保人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缴纳保险费,避免因经营变化而中止合同可能带来的损失。

--全方位服务支持
提供帐户记录、帐户变更、帐户查询、对帐服务以及缴费、领取、核算等功能;提供由业务处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被保险人清单,供投保人确认;根据投保人要求转换权益。

投保示例 员工A,30岁,男性,月工资1000元,年工资增长率为5%,单位和个人缴费分别占工资的5%和3%,每年年初缴纳保费,假定年投资收益率为5%,盈余分配比例为70%,管理费率为1%,缴款30年的缴费金额和个人帐户累积金额增长情况如下:

 

会计年度

每年供款金额

累积供款金额

假定投资收益率5%期末帐户余额

只算保证投资收益率2.5%期末帐户余额

1

960

960

990.79

974.16

5

1166.89

5304.61

5819.46

5536.09

10

1489.28

12074.78

14241.84

13022.21

15

1900.73

20715.42

26156.45

23029.07

20

2425.87

31743.32

42727.39

36287.44

25

3096.10

45818.01

65474.45

53732.67

30

3951.49

63781.29

96377.22

76561.26

说明:
1.上述红利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保证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本产品演示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以条款内容为准。

 
(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一切以公司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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