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新闻| 公司简介| 险种大全| 保险套餐| 客户服务| 保险百科| 保险法规| 人才招聘| 站长| 财产保险| 成都| 热点|
部分保险公司剔除贷款人意外伤亡的赔偿责任-成都保险网
 您的位置: 首 页 »  保险新闻 »  业界动态 » 部分保险公司剔除贷款人意外伤亡的赔偿责任

部分保险公司剔除贷款人意外伤亡的赔偿责任


作者 :    来源 :    更新日期 :2005-03-24    浏览次数 :
 
  房贷险惊现双重标准
  最近,陈先生正为买房奔走办理90万元的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陈先生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一份“房贷险”,银行才能为他放贷。然而,在购买“房贷险”时,陈先生遇到了一段小插曲。保险公司认为陈先生贷款金额较高,表示只愿意向他出售房贷险“老保单”。
  新老保单差别
  “老保单”指的是什么呢?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老保单”与“新保单”只是公司内部的说法,其实基本没有差别,价格也相差无几。
  陈先生经保险业内人士指点后才明白,所谓“老保单”与“新保单”的最大差别在于,所谓“老保单”中并没有贷款人意外伤亡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老保单”遵守的是2001年之前的房贷险条款。2001年,在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的促成下,各保险公司在房贷险条款中增加了保险公司对贷款人由于意外死亡、重大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还贷等情况进行赔偿的内容。
  “这一条款的增加,就像无形中给保险公司绑上了一个‘定时炸弹’,风险大大增加。”一位财险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可是,当保险责任增加时,保单的费率计算方式却远远滞后,从现在的房贷险保费看起来,无法承受这一条款带来的风险。”
  “双重标准”乍现
  目前,多家沪上保险公司以或公开或隐藏的方式,向贷款者销售“老保单”,使得4年前的房贷险保单再出江湖。
  但是,很多投保人并未像陈先生那么幸运,能够了解到“老保单”与“新保单”在责任范围上的差异。分析人士认为,这一现象意味着目前沪上房贷险市场事实上存在着“双重标准”,监管部门应当提醒投保人注意,在购买“房贷险”时获得必要的“知情权”。  


   新闻晨报刊  
 
  部分保险公司剔除贷款人意外伤亡的赔偿责任的 相关评论

您的姓名 :
评论内容 :
 
  联系方式


  站内搜索
标题  作者  内容
  国寿精彩
部分保险公司剔除贷款人意外伤亡的赔偿责任-成都保险网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程序支持
COPYRIGHT (c) 2004-2008 成都保险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Email:bao#165sc.com QQ:22428676  scwm
备案序号:蜀ICP备05000740号